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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返回首页 招标信息【联盛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联盛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编号
    fz-20240529163334
  • 项目名称
    联盛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公开) 
  • 采购单位名称
    新泰联盛贸易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5-29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3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z-20240529163334

项目名称联盛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公开)

采购人联系人:李魁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53869608

授标方式:推荐最低价成交

一、项目名称:

新泰联盛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为我公司提供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三、项目要求:

1、车辆出租方需资质齐全。

2、车辆出租方需要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合法车辆,且交强险和必备商业险齐全,具备安全运营基本条件。

3、车辆出租方需要提供承运车辆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保险卡等。

4、车辆出租方需要有充足的备勤车辆保证随时满足我公司公务出行需求。

5、服务车辆车型及有关要求

(1)排量大于等于1.5L,车辆原值10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

(2)所提供车辆需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牌证齐全;提供车辆外观完整(保持原车原貌),车内清洁卫生,车壳无伤痕、表面无沉积灰尘;车辆保险齐全,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不计免赔率险等其他保险险种。

(3)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结算。

(4)租金费用包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用,保险险类齐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车辆租赁、运营资质

五、合同期限:1年

六、付款方式:

具体里程数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方于每月月底前按照实际结算里程向方开具租赁费发票,发票为増值税专用发票,方根据发票金额向方付清款项。

七、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其他要求:

1、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单位数量达到或超过3家时,20240601日17:00前采购人终止第一轮报价,如果报价单位数量不足3家,第一轮报价时间延期

2、第一轮有效报价后,开启第二轮报价,0603日17:00终止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3、第一轮报价单位如不参加第二轮报价,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根据参加第二轮有效报价最低单位确定中标单位。

4、第一轮未参与报价者则无法参与第二轮报价;如至项目结束仍不满三家,则进行二次询价。

5、投标人报价需上传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资质、车辆信息、报价明细等。

6、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联系电话:4006210777-2,会员注册工作日正常审批,周末集中审批两次),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